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3.除了其它事外,这个星球的灵人还提到,他们的来访者,就是前面所说的修道士,还竭力劝服他们住在一个社群里,而不是分开单独居住。因为灵人和天使如在世时那样居住并形成社群。在来世,那些在世时住在社群里的人仍住在社群里;而那些分成家庭和家族的人则仍分开居住。这些灵人在自己的星球作为世人生活时,就分成家庭与家庭、家族与家族,因而分成民族与民族单独居住。所以,他们不知道什么叫住在一个社群里。当他们被告知,这些来访者企图劝他们住在社群里,是为了统治并控制他们,因为这是来访者能使他们臣服并将其沦为奴隶的唯一方式时,他们回答说,他们完全不知道统治和控制是什么意思。他们一想到统治和控制,就会逃跑,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向我显明:他们当中的一个在陪我们返回时,我向他展示我所居住的城市,谁知他一看见就逃跑了,再也没有出现过。
8080.“凡你儿子中头生的人,你都要赎回”表将要被归于主的,不是信之真理,而是信之良善。这从“头生的”、“儿子”和“赎回”的含义清楚可知:“头生的”是指信(参看352, 2435, 6344, 7035, 8042节);“儿子”是指真理(489, 491, 533, 1147, 2623, 3373节);“赎回”是指给予某种其它事物来代替,如前所述(8074, 8078节)。这些信之真理不会被归于,这一点从这些话所包含的全部信息可推知,即:“凡你儿子中头生的人,你都不要归给(也就是不可献为祭),而要赎回”。“不要归给”是指不归于,如前所述(8074, 8078节)。由此明显可知,“凡你儿子中头生的人,你都要赎回”表示将要被归于主的,不是信之真理,而是代替它们的某种其它事物。这某种其它事物就是信之良善,这一点从这一事实可以看出来:“头生的”一般表示信之真理,如前所示(8042, 8043节)。但由于经上在此说“他儿子中头生的人”,故所表示的是信之真理;因为既有信之真理,也有信之良善。
信之良善,或仁就是那要代替信之真理而被归于主的某种其它事物,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以色列人头生的不被接纳;代替他们的是利未人;这是因为“利未人”代表信之良善,或仁(3875, 4497, 4502, 4503节);利未支派代替一切头生的被接纳(参看民数记3:12, 13, 40直到末尾;8:16-18)。信之良善就是那要被归于主的某种其它事物,这一点还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无仁之信并非信(654, 724, 1162, 1176, 2231, 2343, 2349, 2429, 2839, 2982, 3146, 3325, 3849, 3865, 4368, 5351, 7039, 7082-7084, 7342e, 7950节);信之良善实际上占据第一位,而信之真理只是表面上占据第一位(3539, 3548, 3556, 3563, 3570, 3576, 3603, 3701, 4925, 4926, 4928, 4930, 4977, 5351, 6256, 6269, 6272, 6273节);因此,仁才是头生的,或长子(3325, 3494, 4925, 4926, 4928, 4930节)。
就本身而言,没有信之良善的信之真理之所以不会被归于主,也就是被给予祂,或被承认是来自祂,是因为信之真理在变成信之良善之前,没有任何生命在里面;信之真理通过意愿并行出它而变成信之良善(7835节)。因此,当它变成信之良善时,主就承认它是祂的,因为主间接通过信之良善赐下信。此外,当属灵教会成员正在重生时,他所拥有的一切信之真理也会变成信之良善。直到这时,它才首次成为主的。
制定关于赎回头生的人或说人之长子的律法是为了防止他们将自己的儿子献为祭,这种做法已经在外邦人中使用了,因为他们中间还保留着古教会的条例;而古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教会完全被玷污了。将头生的或长子分别为圣归给神是古教会的条例之一;但他们开始将“分别为圣”理解为“献祭”。雅各的后代也倾向于这种做法;所以这条律法展现在他们面前,为他们标记出来。为防止他们这样做,利未人取代头生的而被接纳,如前所述。在灵界,这条律法照其相对应的含义而被展现或标记出来,这层含义就是,信之真理并不神圣,因而不会被分别为圣或归给主;被分别为圣或归给主的,是信之良善。后来,人们以这种方式来理解分别为圣:他们要将头生的或长子献给耶和华,将他献为祭,正如路加福音所说的:
按摩西律法满了洁净的日子,他们带着耶稣上耶路撒冷去,要把他献与主。正如主的律法上所记,凡打开子宫的男子必称圣归主,并献上祭品。(路加福音2:22-24)
10286.“人若作与此相似的膏油”表由人的狡猾所制造的神性事物的仿品。这从“作与此相似的”和“膏油”的含义清楚可知:“作与此相似的”是指模仿它;“膏油”是指唯独属于主、唯独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参看10264节)。之所以表示由人的狡猾所制造的仿品,是因为人对神性事物的一切模仿都是狡猾的产物。此处的情形从前面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10284节)。不过,这一切可通过存在于灵人当中的一些事物来进一步说明。他们当中那些将一切都归于运气和他们自己的精明,丝毫不归于神性,和在世时一样的人都知道如何利用各种方法去模仿神性事物。因为他们能制造宫殿,几乎和天堂里的宫殿一模一样;还能制造林木种植园和田野乡村,几乎与主为善灵所提供观看的一模一样;他们能用华丽、闪亮的衣裳来装饰自己;事实上,塞壬能使自己看上去几乎像天使一样美丽。但这一切都一种涉及使用错觉或幻想的狡猾的产物。然而,他们所作能制造的这一切事物无论外表看上去多么相似,内在仍是肮脏、可憎的。主也立刻将这一切显明给善灵,因为若不显明,他们就会被引入歧途。外表会被除去,当外表被除去时,魔鬼般的内层就暴露出来。它被天堂所发出的光除走,这光驱散了伴随错觉或幻想的弱光,这些灵人倚靠这弱光来制造这类仿品或效果。由此可见人的狡猾所制造的神性事物的仿品是何性质。但倚靠主所行的事内在是天堂的;并且它们越内在,就越是天堂的;因为神性事物在完美性上朝内层增长,直到最终它们具有无法形容的完美和美丽。
在那些生活邪恶的人当中,良善和真理的仿品也是这种情况。他们当中那些知道如何伪装良善情感,以及某种对邻之仁和对神之爱的形式,同时出于这些情感谈论并似乎发自内心宣讲信之真理的人住在同样微弱而虚幻的光中。因此,当伪装内在事物的外表被除去时,隐藏在里面的地狱性质(这地狱性质无非是邪恶和邪恶的虚假)就会显露出来。同时,这种邪恶构成他们的爱,这邪恶的虚假构成他们的信这一事实以同样的方式呈现于视野。由此再次明显可知何为通过人的努力模仿神性事物,如前所述(102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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